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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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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发布任务方

乙方:设计院网

根据现行合同法及设计院网的规定,甲方应在诚实守信的原则下,履行该须知。

一、设计委托内容

甲方应明确设计委托内容。并确保设计条件确保设计条件为最终版或不会有大变动。

二、设计费价格

乙方根据设计委托内容,综合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给出设计费,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,签订正式的商务合同。后续若委托内容增加或重大改动,费用相应增加,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,并另签订补充协议。

三、设计费结算方法

商务合同签订后两日内,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。原则上设计费低于一万元(含),全款支付设计费。一万元以上的项目先支付总费用的80%,设计任务提交后,一次性支付尾款。

四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
1、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,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。

2、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详细设备数据表及简图,并提供详细统一规定和甲方要求的设计模板或图签。设计条件提供齐全后,开始计入工期。

3、甲方有义务全力支持乙方的设计工作,配合乙方工作范围内遇到的有关问题。如工艺沟通、技术交流、参数变更、图纸设计确认等。

4、甲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限内足额支付乙方设计费;

5、甲方若因单方面原因取消设计委托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改动,应按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乙方设计费。

6、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任务没有按时完成,责任由甲方负责。

五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
1、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,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文件。

2、设计文件必须满足规程规范及甲方统一规定。

3、乙方在收到完整设计条件后按约定工期交付设计任务。

4、乙方应保证设计质量,因乙方原因有大改动时,乙方有义务无偿更改图纸。

5、乙方有义务对设计文件做出合理解释或后续服务(需要时)。

六、保密及双方约定

1、执行合同过程中,双方所有有关技术或商业方面的信息,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,不得提供、透露、泄漏给任何第三方。

2、除合同规定工作所需外,未经对方事先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、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、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。

3、合同终止后,保密条款依然有效。

4、双方在未获得对方批准的前提下,不得私自与对方客户另谈合作及交易。

5、甲乙双方须维护彼此的企业形象声誉,不得诋毁彼此的企业及负责人个人声誉形象。

七、其他事宜

1、商务合同附件、邮件往来与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,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
2、对于合同中未约定的事宜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,产生的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

3、合同相关条款在履行期间,如与国家、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,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