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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2018年10月至12月AE-Ⅰ、Ⅱ级/ECT-Ⅰ、Ⅱ、Ⅲ级/TOFD-Ⅱ级/MLF(AUTO)-Ⅰ、Ⅱ级资格证到期人员审核换证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8-08-06

    点击量:2730 次




    关于举办2018年10月至12月AE-Ⅰ、Ⅱ级/ECT-Ⅰ、Ⅱ、Ⅲ级/TOFD-Ⅱ级/MLF(AUTO)-Ⅰ、Ⅱ级资格证到期人员审核换证的通知

    各有关人员:

    针对2018年10月至12月AE-Ⅰ、Ⅱ级/ECT-Ⅰ、Ⅱ、Ⅲ级/TOFD-Ⅱ级/MLF(AUTO)-Ⅰ、Ⅱ级资格证到期人员,按照《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(TSG Z8001-2013)》(以下简称《考规》)规定,我协会拟组织对其进行审核换证。现将审核换证活动安排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按照《考规》规定,审核换证应当符合如下条

    (一) 年龄应小于60周岁。

    (二) 首次换证或前次换证为考试换证。

    (三) 与换证项目所对应的证书在有效期内,并且未中断执业6个月(含6个月)。

    (四) 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。

    (五)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换证申请。

    已提交申请,经审核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。

    (六) 接受了规定内容的换证知识更新与技能培训,其累积培训课时不少于40小时。

    二、审核换证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

    (一) 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证书申请表》原件1份(在我协会《检验检测人员管理(报名)系统》报名及审核成功后自动生成,生成之后打印、签字)。

    (二) 《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换证执业情况证明》原件1份(在在我协会《检验检测人员管理(报名)系统》报名及审核成功后自动生成,生成之后需本人签字及单位负责人签字、盖章)。

    (三) 40小时的累积培训课时证明。

    请将上述资料于8月15日前邮寄至我协会秘书处。

    (四)如未能达到40小时继续教育课时要求,可参加附件2安排的学习并于报到时提交上述资料。

    欲了解其它情况,可按下述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联系:

    地  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

    邮  编:100029       

    传  真:010-84273562

    电  话:010-59068806、59068835

    联系人:金萍、林琳

    附 件:

    1、应参加本期审核换证的人员名单

    2、继续教育安排